【MyGoNews蕭又安‧方暮晨/綜合報導】新北市政府主導辦理永和大陳義胞社區更新單元2公辦都更案2016年1月27日舉辦動土典禮,市長近年來房價高漲,因此低於市價的地上權與使用權住宅,吸引不少購屋族青睞,不過由於地上權住宅與一般住宅有許多差異,也引發許多糾紛,在服務業工作的小雯就說,當初就是看上地上權便宜才買,沒想到買了之後才知道,不僅利率高,每年還要繳地租,房價還會隨著使用年限而下跌,「早知道租屋就好」。
而知名的使用權案,不久前也爆出住戶指控,懷疑建商將原屬社區的游泳池,外租給周邊的俱樂部,並將對外出租的停車場面積,計入住戶房價裡,目前住戶們提告皆敗訴。地上權住宅買賣糾紛不斷,建議購屋族購買前一定搞清楚,何謂地上權住宅,並了解以下5大差異。
差異1:每年需額外付地租
由於地上權住宅僅銷售房屋所有權或使用權,住戶並不具有土地所有權,因此每年必須繳交土地租金,地租為公告地價乘以3.5%~5%,相較之下,一般自用住宅每年地價稅,僅需千分之二,地租反而貴上許多。
差異2:隨著年限減值,等於花大錢租屋
雖然地上權住宅較便宜,房價約是一般市價的7折左右,但地上權有其使用年限,多在70年,隨著時間過去、年限減少,房價也會跟著下滑,且若房市下行時,地上權住宅跌價的程度會比一般住宅更明顯。
地上權住宅類似租屋概念,差別在於先繳房租、一次簽約70年,但70年間可轉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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