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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住展房屋網/台北報導】民國100年底公告、隔年正式實施的住宅法,堪稱國內住宅市場一大里程碑;畢竟過去以來,政府總把居住需求乃至權力,當市場機制在處理,等一切不可收拾比如房價飆漲的地步後,才來亡羊補牢。過去包含一次賣斷式的國民住宅,甚或前朝政府最愛的優惠房貸,都是見招拆招,根本沒有一以貫之的政策概念或方向做為引導;而住宅法正提供了這樣的政策方向,乃至法源依據。
住展房屋網企研室指出,儘管住宅法已實施第五個年頭,國內住宅市場卻沒有更健全;比如市場資訊就依舊相當紊亂,甚至稍早還有業者指出,國內竟有四成以上待售中古屋,在不同銷售平台上有兩種以上不同價格,這等於讓實施多年的實價登錄資訊形同虛設,遑論市場資訊透明化。
另外,國內相關社運團體積極倡議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;但公部門先前仍推出類似過去國宅之合宜住宅,台中及花蓮更推所謂勞工宅及青年宅,兩個地方政府還沾沾自喜,認為是極大政績;殊不知這種樂透式的做法,毫無法源依據,也根本不可能真正照顧到有需要的弱勢。
所幸去年小英競選期間,就曾提出要大幅翻修住宅法的政見方向,如今也終於看到具體實踐。本月1號行政院正式通過該法草案修訂,主導的內政部政次花敬群更說,這次大翻修只有10條條文未更動;主要修訂方向則有社會住宅相關法源,政府相關權責,明訂弱勢保障額度及應設附屬設施等,另更包含租稅優惠減免,及影響層面更廣的住宅市場資訊透明化及居住品質安全維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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