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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消費者權益 不能只靠商業機制


【住展房屋網/台北報導】國內房市消費糾紛屢見不鮮,有些當然是賣方刻意隱瞞或疏漏造成;但有些時候開發商其實也是無辜者。畢竟整個建案開發行為,上端的開發商往往會將下游的營造外包,因此一旦有工程疏失,一時之間很難究責,到最後往往還是建商承擔責任。而據了解,國內即將發行販售十年期建商責任險保單,有望緩解上述情況,降低開發商風險,同時也讓消費者權益獲得更多保障。 根據18日工商時報報導,保險局已於本月核准美商安達產物發行「不動產開發商責任保險」,即所謂建商責任險,主要承保建物完工、交屋之後若有任何疏漏造成買家的損失,將有保單承保建商的理賠責任。 保險局稱此為創新產品,原因在於目前相關產險只能經營三年期以下保單,實際上則多為一年一約的商業險;而最新的建商責任險保單,最長承保期達10年,若有需要還可再議約延長承保年限。 {ad-優質推薦: 大里辦公室,   新竹房屋買賣,   新店房屋網,   土庫土地,   新北市辦公室,   }

負責發行該保單的安達產物則表示,國外投保這類責任險的比率非常高,主要是工程過程中涉及建築師的設計、承保商施工、水電管路及機電等架設,但最後責任都是建商統包,因此該保單將有助於開發商分攤經營風險 。 至於一般理賠原因,則包括營建合約執行不當、工程遲延、基地不穩坍塌、工程建築數據運算或解讀錯誤、建築材料選擇不當等,建商在不知情下,可能必須對買屋者負起賠償責任,這些狀況,未來都有保單可以承保。但若建商是故意使用不當建材或偷工減料,則是除外不保事項。 根據消息指出,由於未來推動青年社宅,不少將委由建商開發;政府評估此類保單或可協助降低理賠風險,因此核准發行。 住展房屋網企研室指出,官方興辦公宅社宅,固然會碰到某些無法預期的狀況,比如承包商誤用海砂或具輻射的建材等,導致開發品質降低;而一旦有這類中長期建商責任險,的確能降低風險、增加廠商參與意願。但住展房屋網企研室認為,不該只仰賴中長期保單或類似保險商業行為,降低公宅興建風險。但政府部門做好把關,並透過相關法令保障消費者權益,仍是責無旁貸。同理,當然也應該適用於一般民間建案! 新聞提供:住展房屋網www.myhousing.com.tw {ad-優質推薦: 苗栗工業地,   苗栗房屋,   石碇土地開發,   台中豪宅,   嘉義市東區辦公室,   }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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